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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将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来源:新大地综合部] [作者:易和平] [日期:11-06-02] [热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新兵党办发[2011]28号文《转发<兵团工会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保障企业逐步提高员工的收入,更好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稳定员工队伍,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劳动生产积极性,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和谐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公司党委研究,并经公司与公司工会协商,决定在公司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公司“工资集体协议书”的工作。
      2009年2月,经过公司方与工会方协商后签订了公司《集体合同》,在《集体合同》第二章“劳动报酬”条款中已对公司员工工资制度、分配方式、工资调增等做了明确约定;同时,公司“2011—2015年企业发展规划”也对员工工资增长作了明确规划。因此,公司将要推行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是在公司《集体合同》和五年发展规划的原则基础上和有利条件下进行的。我们期待着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顺利进行。
      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宣传资料
      一、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意义

      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手段,是建立职工工资共决机制的基本形式,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核心内容,是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必然要求。因此,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工资合理增长长效机制,对于维护企业和员工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调动广大职工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企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
      二、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民主共决机制、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分配监督机制为目标。坚持“党政主导、三方协同、工会推动、劳资互动”的工作格局,以推进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来促进企业收入分配制度的不断深入改革,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努力发展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实现“企业发展、职工受益”的目的。
      三、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基本原则
      1、坚持自觉遵守国家、自治区、兵团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原则;2、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以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3、坚持协商共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4、坚持实行职工工资水平在本企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合理增长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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