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新大地实业有限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大会通过“新大地实业有限公司工资集体协议书”,行政首席代表与员工首席代表分别在“新大地实业有限公司工资集体协议书”上签了字。实行“工资集体协议”制度,是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凝聚职工人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建设和谐的重要举措,能有效地激励职工积极进取;增强了职工主人翁意识,提高了员工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地位和参与程度,体现了员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力,有力地保障了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
“工资集体协议”中对职工的工资标准、分配形式、增长幅度等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都有明确的约定。如职工每年年平均工资收入比上年同比增加8%,显然是为员工权益撑起了一把“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