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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劳动模范学习,积极完成好本岗位生产和工作任务
[来源:新大地综合部] [作者:易和平] [日期:10-07-22] [热度:]

      “五一”国际劳动节前的4月27日,全国第14次劳模表彰大会—201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大会对2005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以来各行各业涌现出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模范人物进行了表彰,国务院决定授予2115人全国劳动模范称号,授予870人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劳模中企业职工1533名,占总数的51.4%,其中农民工74人。他们是继续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创新的时代先锋,促进社会和谐的行动楷模。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重要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我国工人阶级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高度评价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在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光辉业绩。讲话对于激发广大职工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功立业,具有重大意义,也对做好新形势下的工会工作特别是劳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胡锦涛强调,全面实现小康社会,进而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必须依靠全体劳动人民热爱劳动、勤奋劳动,必须依靠全社会尊重劳动、保护劳动,必须使通过诚实劳动创造美好生活成为亿万人民的共同追求。我们一定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用劳模先进事迹,优秀品质引领社会风尚,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崇尚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关爱劳模的良好氛围。
      作为新大地公司的员工,我们要以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学习他们信念坚定、胸怀大局的崇高思想,艰苦奋斗、勇于奉献的高尚品质,求真务实、纪律严明的优良作风,开拓创新、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立足本职、爱岗敬业,不断学习、勤奋工作,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单位交给的生产和工作任务,为实现“振兴公司、致富员工”的目标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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